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确认建筑劳务身份,实施从业经历记录、现场考勤和工资支付管理等相关制度。所有从业者均要纳入推行范围。

建筑劳务用工必须由用工单位与建筑劳务签订书面劳务合同。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时,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实名制管理要求的内容。

实名制卡应当由建筑劳务本人保管和使用,禁止企业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扣押或者违规使用。

此外,建筑业企业在招用劳务人员时,必须招聘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建设部《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人员,禁止无证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