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城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八类区片区片范围: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鹅埠镇、后门镇、陶河镇、赤坑镇、联安镇、梅陇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九类区片区片范围:赤石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小漠镇、黄羌林场。

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