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在全省推广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实施针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计划。动态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从严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等违规行为。规范改进认证服务。优化涉企审批服务,积极推动更多涉企审批事项纳入“一网通办”。

三是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全过程审批行为和时间管理,规范预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环节。

四是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支持企业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鼓励企业研发市场急需、消费需求大的新技术新产品,制定并公开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

五是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确保外商投资准入前后均享受国民待遇。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手续。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进一步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和随附单据。实行口岸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制度。

六是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救助资源。完善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做好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落地工作。

七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职责分工,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统筹用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手段,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对裁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八是保障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放管服”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将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列入省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范围。建立完善企业群众参与评价改革举措常态化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放管服”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