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20元/月”的规定,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2020元。

调整后的最低缴存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

也就是说,从2018年8月1日起,南京市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020元,2018年6月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了新政策,在新政策的基础上,从2018年8月1日起,最低缴存金额为:202元。

所以,从2018年8月1日起,个人最低缴存金额为101元,企业101元,共2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