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察。采取查阅资料、现场察看等方式进行,每周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暗访。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随机进行,检查生活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环卫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等情况。必要时,邀请镇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现场予以监督。

3、督查。每月度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督查1次,也可以随机进行督查。

4、通报。考评组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建立问题清单,对典型案例或突出问题,以书面方式进行交办,限期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或逾期没有整改的将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