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2楼1201室
联系电话:87706867/87706862/87706786
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收费标准:初次鉴定:300元/人、复查鉴定:400元/人
扩展资料:
四川成都市办理劳动能力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工伤类劳动能力鉴定:
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书原件
2、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入院病情记录、手术记录、出院病情证明、以及各项特殊检查(含X线片、CT/MRI检查报告,相关检验、化验结果)未住院者,提供门诊病情证明和相关检查资料。
3、被鉴定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申请复查鉴定的,需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的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护理信赖程度鉴定的,需提交被评定为1至4级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申请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的,需提供假肢安装证明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因病(非因工)类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人须为用人单位,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2、被鉴定人个人申请书
3、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体检时携带原件)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与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复印件(其中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患者须提供5年以上的病历资料严重的器质性精神病须提供2年以上的病历资料)。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委托类劳动能力鉴定:
1、委托方须出具的委托书一份
2、非法用工伤亡人员出具非法用工的证明材料
3、被鉴定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据的诊断证明、与伤病情有关的检查报告、化验单据等资料复印件(精神病患者提交材料同上)
4、被鉴定人1寸照片1张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鉴定体检时携带原件)
6、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