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及长沙市应执行同一标准,人才服务中心单独保管档案120元一年 。人事代理240元一年 ,包括保管档案和职称评定、户口等一切与人事有关的事项。湖南省人才市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执收机构 备 注一 人事代理服务   委托者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一) 综合服务 20元/人。月服务内容包括下述单项服务的全部内容,以及以协议形式明确的其它人才服务。委托方可选择按此项或下述单项服务并交费。收取了综合服务费的,不得再收取单项服务费。(二) 单项服务1 档案托管服务 人事 10元/人。月包括管理档案、整理、接转人事档案,保留原有身份,工龄连续计算、调整档案工资,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证明等服务内容。学生 3元/人。月(毕业两年内不得收取)2 代办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元/人。月。项包括到各级社保、医保、公积金中心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3 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和报考 40元/人。次根据职称类别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4 代办退休手续 50元/人。次5 聘用合同鉴证 10元/人。次提供鉴证相关材料。6 代办转正、定级 50元/人。次7 户籍托管和计划生育管理 10元/人。月以人才中心名义在所属地派出所设立集体户口户头,对委托者的户口及衍生的计划生育等相关事宜进行管理。8 代办出国政审 4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