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首批15个省区直接开展异地普通门诊结算,其中包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财政部在2020年9月份发布的《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来看,全国实现医保异地报销的好消息不断传出,2021年2月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首批15个省区直接开展异地普通门诊结算,其中包括: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覆盖定点医药机构663家,地区8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