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纯公共物品:是私人产品的对称,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几种重要的公共产品:国防、秩序、环保、科技、教育、文化。

2,混合物品:是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属性的产品。在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具有纯粹的公共产品或私人产品的属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又或多或少地同时具有这两种产品性质的产品和服务,通常称之为混合产品或准公共产品。

(1)具有非竞争性的同时也具有排他性:这类混合产品在具有公共产品非竞争属性的同时也具有私人产品排他的属性。比如公园,就是这种类型的混合产品。诸如教育、影院、高速公路等都属此类的混合产品。

(2)具有非排他性的同时也具有竞争性:这类混合产品在具有公共产品非排他属性的同时也具有私人产品的竞争属性。比如公有的草场就是这种类型的混合产品。诸如生活小区的健身设施、公有的森林、公海的渔业资源等都属于这种类型的混合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