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一般分为七个维度(不同的地区或学校结构略有差异),分别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表现能力”。

七个维度又分别被分为若干个项目。等级分别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较差),或者给予评分。

一般地,测评结果中的A等级要赋予给全班大约20%的学生,B等级要赋予给大约50%-60%左右的学生,C等级则赋予给全班15%的同学,D等级赋予给全班大约仅5%的同学。 但等级的分配在不同的学校和地区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