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天府由于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所以府尹的职位特别显赫,品级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级,由尚书、侍郎级大臣兼管。

正三品衙门用铜印,惟顺天府用银印,位同封疆大吏的总督、巡抚。顺天府所领二十四县虽然在直隶总督辖区内,但府尹和总督不存在隶属关系。但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区由直隶总督衙门和顺天府衙门“双重领导”,大的举措要会衙办理。北京城垣之内,直隶总督无权过问。清代北京城区行政管理体制最大的特点是满汉分城而居,分城而治。“旗人”均住在内城和西郊三大营,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居住在外城。外城分为五城十坊,故时人有“内八旗外五城”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