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标准为每年每职工不超过3000元,在单位行政福利费列支。国有企业疗休养费用根据财务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标准参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职工赴对口帮扶(支援、合作)地区疗休养费用标准为除往返大交通费用外每人不超过3000元。

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各级工会统一管理,由基层单位工会组织实施。各单位组织实施职工疗休养应为每人购买额度不少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费用在疗休养经费中列支。职工疗休养是集体活动,必须统一组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