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有关部门开始着手起草制定相关的管理实施办法。昨天,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发展目标,即从2010年起至2012年,通过三年的努力,构建起由社区回收点、初级加工分拣站和集散交易加工中心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使90%以上回收人员纳入规范管理,90%以上的再生资源进入指定集散交易加工中心进行规范化的交易和集中处理,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利用率达到80%,实现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规模化产业化,逐步将再生资源产业培植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