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财务报告按会计报表编制时间的不同,可以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其中,月报要求简明扼要、及时反映年报要求揭示完整、反映全面季报和半年报在披露会计信息的详细程度方面,则介于二者之间。半年报、季报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仅指会计报表,但国家另有要求的,则应按国家要求增加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