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典权是指规定或者颁赐荣誉、荣典、授予荣誉职衔和荣誉称号等的权力。通常由国家元首或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包括授予高级军官以军衔,授予高级外交官以大使、公使等衔级,授予勋章、奖章或荣誉称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荣典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家主席共同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和决定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由国家主席授予。

任免权指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