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有规定上班时间。

人社局属于国家职能部门,一般是周一至周五上班,早上8:30——12:00,下午14:00——18:00。周末两天不上班。

相关法律依据: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