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的法学实力倒不是国内前几名的,在教育部官方的学科评估排名中排在第13名。

不过复旦的声誉极高,所以综合下来也是很不错的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法律系),是复旦大学下属院系之一。几经改组与调整,1981年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如今复旦法学院已经发展成为华东地区、乃至全国,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科研重镇,为我国司法界培养的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人才。

复旦大学法学院位于复旦大学江湾校区,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新增,2011年获得教育部备案)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7)民商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2007)。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九个学科组和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等八个学术研究中心。2003年与2005年先后获批设立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点2007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年,民商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8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我校自行审核申报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已获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