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方案

颁布时间:1985-11-01 发文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一、指导思想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从现在起,用最大的努力,积极地、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使七至十六周岁(或六至十五周岁)的儿童、少年都能读完小学和初中,打好现代文明的基础。

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对经济文化发展状况不同的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要求和内容应因地制宜,有所不同。学制一般是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也可以是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办学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在农村还可以举办不同形式的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在普通初中附设职业技术教育班。

二、普及标准

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七以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城市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条件较好的农村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他地区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在十二至十五周岁少年儿童中,小学教育的普及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阶段的升学率,城市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农村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在校学生年巩固率,城市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农村达到一百分之九十以上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城市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条件较好的农村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其他地区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除了要达到以上标准以外,还要做到:所有任课教师都具备合格学历或经过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其中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农村小学占到百分之六十以上,初中占到百分之五十以上城市小学占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初中占到百分之六十以上。

小学要实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木制课桌凳,逐步使教室、课桌凳标准化,有必需的图书、教具、仪器和文体器材。初中要有足够的校舍和课桌凳,按规定配备教学仪器、设备、

三、实施步骤

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拟分两个阶段,首先普及小学阶段的教育,然后普及初中阶段的教育。根据我省各地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大体划分为三类地区:

一是 占全省人口百分之四十的经济文化基础较好的地区。共有十一个市,三十七个县

这类地区已经普及了小学教育,其中多数市和一部分县也基本或者接近普及初中教育。要在继续巩固、提高普及小学教育的基础上,争取一九九零年以前普及初中教育。

二是 占全省人口百分之四十二的中等发展程度的地区。共有一个市、六十六个县

这类地区。要在今明两年首先普及小学教育,同时积极准备条件,争取一九九五年以前普及初中阶段的普通教育或职业技术教育。三是占全省人口百分之十八的深山、坝上和其他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共有三十四个县

这类地区,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争取用三年多的时间,最迟到一九九零年实现普及小学教育,到2000年实现普及初中阶段普通教育或职业技术教育。少数特别困难的地区,可以暂时只普及小学教育,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小学后的义务教育。

四、加强领导

各地、市、县要根据上述关于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制订本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具体规划,确定推行的步骤、办法和年限。鉴于有的县各乡之间经济条件差异较大,规划要做到乡。

要保证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经费。除了各级财政按照要求逐年增拔教育经费以外,中央和省拔发的支援不发达地区的资金、少数民族补助费等,都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这类地区的义务教育事业。各级地方机动财力,要根据情况抽出适当比例用于基础教育。乡财政收入应主要用于教育。各地要按照省制定的城乡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办法筹集教育经费。省教育厅要制订城乡中小学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各地要保证落实到学校。

凡国家举办的中小学,其校舍新建、扩建、改建所需基建投资,由当地基本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安排。今后的城市规划,应包括中小学教育设施。继续鼓励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投资,以乡、村自筹为主,县以上政府对经济有困难的地方酌情予以补助。农村集镇建设规划也应包括义务教育设施,所需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

为了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省教育厅要制订小学和初中教学设备配备标准,各地要按标准装备中小学。在农村,要推广建立中心实验室或流动实验设备的做法,并组织研制适合农村学校需要的简易的组合式教学仪器。提倡中小学自制教具,提倡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无偿调拔多余仪器支援中小学。

各地、市、县要根据分级负责的原则,制订初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规划,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再总结农村中小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试行考核招聘教师的经验,建立健全教师的考核制度,切实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抓紧抓好。

198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