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合计21个地级市,21县级市、36个县、3个自治县、60个市辖区,5个乡、7个民族乡、1188个镇、415个街道办事处。

1、广州市(11区):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

2、深圳市(6区)

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

3、珠海市(3区)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

4、汕头市(6区1县)

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

5、佛山市(5区)

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6、韶关市(3区4县1自治县2县级市)

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乐昌市、南雄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乳源瑶族自治县

7、梅州市(2区5县1县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