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它们各有所长、各具特色,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的体系,有效地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明显区别有以下四个方面:

(1)含义不同:

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

行政手段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行政命令、指标、指示、规定、查封、扣押、检查、监督、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措施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2)特点不同:

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的显著差别在于:经济手段一般是间接调节,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来调节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温和性、引导性、间接性的特点

行政手段一般是直接调节,并具有强制性、直接性、效果迅速的特点。

(3)调控的内容及侧重点不同:

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主要通过国家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来引导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如通过财政、税收、利率、贷款、货币发行、国债、国家的宏观经济计划等手段,主要侧重于解决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问题具体实施的经济手段有:①利用货币手段:利率的调整,货币发行量的调整,存贷款政策的调整。②利用财政、税收手段:财政支出规模和支出方向的调整,国债的发行,税目及税率的调整。③利用价格杠杆:通过对某些商品价格的调整来调节市场供求。④国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如十一五规划、年度规划等。

国家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主要通过国家行政的强制力量,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如通过行政系统、些主管单位及其所属职能部门下达行政命令、指标、指示、规定等手段,主要侧重于解决市场秩序问题,如对假冒伪劣的处罚,对偷税行为的行政制裁等等。

(4)地位不同:

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是主要手段国家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只是辅助手段,不能片面地强调和过多地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