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区为二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5元。濮阳各县城为三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跟上次调整对比来看,月最低工资标准涨了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涨了1元,跟以往相比,涨幅略有下降。2013年,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0元,与2011年相比,增幅15%,2015年,一类行政区工资标准为1600元,增幅高达29%,今年这次调整,增幅仅为7.5%。业内人士称,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降低,主要与近几年经济增长放缓有关,此外,业内人士还认为,我省是劳动力大省,这两年劳动力成本上涨较快,给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也带来了一定压力,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降低,对劳动密集型产业会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