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24岁不可以当女兵。

女兵年龄规定:为2011年年满18至19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岁的在校大学生和年龄不超过22岁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扩展资料

女兵优先征集对象: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女兵优先征集对象享受的优先政策: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初审、初检和体格检查,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综合评定打分,直接参加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批准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