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中国科学院院士

第二类

国家级重点学科中心专家

第三类

省级特级专家,浙江省 “ 151 人才工程 ” 第一层次人员,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级省级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第四类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浙江省杰出人才,丽水市象,丽水市科技贡献奖获得者

第五类

丽水市 “ 拔尖人才 ” 、 丽水市 “ 138 人才工程 ”第一层次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第六类

丽水市 “ 科技新秀 ” , 丽水市 “ 138 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我市重点领域急需紧缺的技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