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出长春市,要密切关注本土新发病例地区疫情动态消息和各地风险等级调整,非必要不离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并严格执行我省和目的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回后,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乡镇)和单位登记、报告。

②进长春市,新增排查管控地区如下:

10月16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回民区、土默特左旗

10月16日以来甘肃省陇南市

10月19日以来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

10月17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

10月17日以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

10月16日以来北京市昌平区

10月7日以来云南省陇川县

即日起,上述地区返(来)长人员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长后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

二、各社区(村屯)要立即对上述地区返(来)长人员开展摸排登记,落实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地社区(村屯)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来长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

三、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动态,留意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现居住长春市且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者,应立即向社区(村屯)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提醒广大市民近期不要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长前要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长。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