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于县级,由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系南通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开发区实行行政管理,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的生产性中外合资合作及独资项目,由管委会自行审批3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由管委会审核后上报。也就是说财政收入上缴南通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