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篇》进行设计、图审:

(一)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超过五层的住宅建筑

(二)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或超过五层的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

(三)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二、《新专篇》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即2019年10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以上建筑项目按《新专篇》进行设计、图审2019年10月1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以上建筑项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自行选择按《新专篇》或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说明专篇>的通知》(琼建科[2017]92号)进行设计、图审,但2020年1月1日起申请图审的此类建筑项目应按《新专篇》设计、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