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农村通组公路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设计应在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B01-2014)的前提下,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地形地质条件和群众出行需要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技术标准一般不宜采用极限指标:

(一)县乡公路改建工程原则上以三级公路为主,路基宽度不小于7.5米。确因条件受限的可适当降低标准,但不得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须达到6.5米,且安保、排水、防护等必须同步到位。

(二)通村公路和通村联网工程路基宽度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且安保、排水、防护等必须同步到位。确因地形、地址条件受限无法达到的,应按照有关要求设置错车带,完善相关标志、标牌。

(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有关规定,并结合地形、地质条件,以钢板或钢索护栏、水泥防撞墩、水泥防撞墙等为主。

(四)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应满足《陕西省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路面宽度原则上不小于3.5米,路面完好,路肩硬化因地形限制无法达到上述标准时,应按照要求设置错车带同时,桥涵、排水、防护及安保设施齐全。

(五)农村公路桥涵配套及危桥改造工程设计应当采用经济实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荷载等级应不低于公路Ⅱ级,桥梁宽度不少于7.5米(桥面净宽6.5米,防撞护栏2×0.5米)并应适度超前,高于现有公路一个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