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的含义是说按照法律规定有服役义务的男性公民,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登记报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兵役登记和当兵登记的含义是一样的,只是兵役登记是术语的说法。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强制性。我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