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经营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对自主经营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区级财政按照每年每亩3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区每年每亩补助共计800元。补助期限暂定为2020年至2028年。

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落实中发生的工作经费为退耕还林管理费,纳入区园林绿化局年初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各镇组织林地林木检查验收、区园林绿化局组织复查验收。

帮扶鼓励退耕农户发展林果产业。退耕农户优先享受农机购置、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有机肥和农业保险等农业补贴政策开展科技帮扶及技术培训,帮助退耕农户提升从业技能,促进退耕农户增收,提高退耕林地综合效益。

组织指导退耕农户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的退耕林地,鼓励各镇采用新型集体林场方式组织养护管理对自主经营的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鼓励乡村建立专业合作社,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乡村专业合作社与电商对接,建立“互联网+”模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积极探索试点林果采摘、林下经济、民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拓宽退耕农户就业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