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体系。

认真落实《南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或主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面达到90%以上,保障金征收、管理和使用规范政府招录公务员时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考和录用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发展较好,各项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建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5%以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职责范围,培训经费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