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管理局其前身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制定保障民用航空安全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民航行业的飞行安全和地面安全。

制定航空器飞行事故和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航空器飞行事故。

制定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制度,对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实施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负责民用航空飞行人员、飞行签派人员的资格管理审批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民用航空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