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编制单位的教育事业费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

2。负责办理本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代收代管款项和其他收入的报账业务,并将应缴财政专户的相关票据记账联与预算外的收据及时传递给“中心”会计入账,并定期与财政局预算外进行核对。

3。负责办理日常各项支出的报销业务,对报账事项登记“备查簿” 并定期与核算中心核对。

4。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定额备用金和向核算中心领取的转账支票、专用报销凭证及应缴财政专户的收入和往来等各种票据,对各种专用票据应合理使用,减少浪费,并按要求及时到中心核销票据。

5。根据税务部门规定,负责准确计算和代扣个人所得税,并及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