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是中国官方划分城市规模的分类之一。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其中规定: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00至500万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至300万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截止到2019年底,中国主要的大城市包括太原、乌鲁木齐、厦门、合肥、哈尔滨、大连、昆明、长春、长沙、苏州、东莞、呼和浩特、宁波、南宁、福州、南昌、海口、兰州、贵阳、石家庄、银川、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