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COSO(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全美反欺诈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的发起人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92年颁布了《內部控制—整体框架》,提出了五要素的观点。COSO内部控制框架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唯一推荐使用的内部控制框架,同时《萨班斯法案》第404 条款的「最终细则」也明确表明 COSO内部控制框架可以作为评估企业内部控制的标准。)报告框架,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内部控制的要素归纳为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