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及相关专业制度形象气质良好,品貌端正,亲和力强。

二、招聘条件

1、应届规培结业生:高中起点全日制统招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规培结业人员。(备注:2022届规培结业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省级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应届规培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22日后出生)。

2、往届规培结业生:高中起点全日制统招护理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省级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规培结业人员。(备注:2022年以前规培结业人员,规培结业后至公告发布全程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明细证明)往届规培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22日后出生,30周岁-35周岁需同时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