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阳江、阳春属江门粤中专区1953年改属粤西行署1956年改属湛江专区1958年冬,合阳江县、阳春县为两阳县1961年复分为阳江县、阳春县。1983年9月为江门市属县。1988年2月10日,原阳江、阳春两县从江门市分出,新建为阳江市,属地级市建制。下辖现在的阳春市、阳西县、阳东县和江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