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苏区司法干部队伍中,何叔衡、梁柏台、董必武为苏维埃司法队伍的建立发展,立下不可磨灭的汗马之功,被人们誉为“苏区三大法官”。

中央苏区时期,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等的直接领导下,苏区中央工农检查部(部长何叔衡)、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董必武)、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阮啸仙)三大机构具体运作,曾掀起了一场反腐肃贪的红色风暴,取得了重大成效,大快党心民心。

中央苏区查处了几起大案要案,具体有:

首开杀戒:处决谢步陞。谢步陞是瑞金县叶坪乡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原为暴动队队长。处决谢步陞,打响了中央苏区反腐肃贪的第一枪。

左祥云贪污案。1933年10月,为迎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中央政府决定兴建中央政府大礼堂、红军烈士纪念塔等“六大建筑”,将建筑施工任务交给二苏大会基建工程所主任左祥云负责组织施工。可是,左祥云却贪污公款(大洋246元),私开路条,并携款潜逃,盗窃军事秘密地图献给白军,甚至企图逃到湖南组织地主民团武装进攻苏维埃。处决左祥云,一时震动苏区。这是苏维埃中央政府总务厅处级公务员受到法律严惩处以极刑的要案。

钟铁青腐败案。钟铁青是苏区江西省胜利县苏维埃政府主席。这是苏区江西省的一起重要领导干部的贪污腐败案件。

唐仁达贪污案。唐仁达为中央苏区直辖瑞金县苏维埃政府财政部会计科长。

陈景魁涉黑案。陈景魁是瑞金县委组织部长,经常滥用职权,向群众摊派索要财物,并勾结地痞流氓,欺压群众,横行乡里,强奸了三名妇女。

于都县集体腐败案。于都县是中央苏区的核心县之一。

中央苏区上述几起大案要案的查处很有力度,执法如山,充分显示了党和毛泽东以及苏维埃政府反腐肃贪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