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西安市全面代管西咸新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西咸新区划分做出明确规定:

1、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保持不变,按照“全面授权、不留空白”的要求,由西安市全面管理。由西安市制定西咸新区管委会及所属新城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方案,并做好改革中的机构划转、人员安置、债务化解等工作。

2、西咸新区88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划分为西咸新区直管区和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西咸新区直管区由西安市全面管理,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由咸阳市在《西咸新区总体规划》框架下,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经济和社会管理事务。

3、西咸新区管委会及所属新城副厅级以下(含副厅级)各级行政事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西安市管理。西安(西咸新区)-咸阳共管区各级行政事业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咸阳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