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利益关系。自然以它的过程、力量影响社会,直接、间接地由它自身或在人的参与下对社会发生作用。人的生存资料不是从自然界现成得到的,而是通过改造自然对象的活动来获得。人由于受自身的认识能力和社会条件的限制,造成人与自然之间的冲突,人类应该调节自身行为,积极寻找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法和途径,使自然界能长久、充分地为人类的文明进步服务。 长期以来,人们都把道德认识与调节的范围局限在人与人或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大大增强了人类影响自然的能力,使人与自然的冲突空前尖锐起来。因此,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各国都在日益重视一个新的道德课题——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原理,探讨新技术革命条件下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价值,对于我们把握人类道德发展的新趋势,提高我国人民的道德素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