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8年海南建省经济特区。

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从此,祖国美丽的海南岛成为我国最年轻的省份和最大的经济特区,日益受到世界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