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道德高尚的重要标志是社会公德规范。

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其中遵

纪守法是社会公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公民道德规范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必须遵守和履行的道德规范的总和。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爱国守法”是公民对国家的最首要的道德义务。公民应当热爱国家、建设国家、保卫国家,维护国家的尊严,保守国家的机密。“守法”是公民道德的最低层次的要求。公民应当维护法律确定的最基本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尽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明礼诚信”是公民如何待人的道德规范。无论从事什么样的活动,公民彼此都应该讲文明、讲礼貌、讲诚实、讲信用。它是公民道德人格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在经济活动中要诚信,杜绝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信守诺言,忠诚待人。

“团结友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应当如何相处的基本规范。每一个公民,不论民族、年龄、职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公民之间应该彼此团结,相互友爱,建立起一种和睦亲爱的关系。

“勤俭自强”是公民对待生活、对待自身的道德规范。作为一个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劳动的义务,推崇勤劳,反对懒惰和游手好闲。公民还应该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

“敬业奉献”是公民对待职业活动的道德规范。每一个公民都要从事一定的职业,职业是公民与社会联系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对待职业或事业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有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