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情况:

第一种:机构不迁,也不办理分公司的:首先,在机构所在地的地税、国税办理异地经营许可证(也叫外管证)。然后到经营地的地税、国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经营许可证(也叫外管证)有效期180天,超过了的就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第二种:机构不迁,设立分公司的。在经营地办理营业执照等,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到地税、国税办理正式的税务登记证。每月到税务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