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业协会属于社团组织,秘书长一般没有级别。会长、理事长和秘书长一般为退下来的相关部门的官员,会长为正厅级,副会长副厅级,秘书长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经过政府管理部门批准,一般由会长单位所派出的出任人担任, 如遇特殊情况, 也可以由常务副会长单位出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担任行业协会负责人所应该具备的各项条件。未担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同等条件下, 应当由党员担任。行业协会秘书长一般不宜担任行业协会的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