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一级幼儿园是最高最好级别。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规定,全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分为“一级幼儿园、二级幼儿园、三级幼儿园”三个等级。省一级幼儿园的评定,适用于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园满2年的幼儿园(以3至6岁儿童为主要教育对象,包括幼儿班和寄宿制幼儿园,但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单独评定。评估工作在各幼儿园申报、各地教育局审核基础上,经现场评估,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