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拟定市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市本级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房源、供应对象及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金补贴保障对象,并进行动态管理

4、规范管理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市场,拟定规范性文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监督、指导市区住宅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招聘物业服务单位,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与管理

6、负责市区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并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存量房交易资金实施监管

7、负责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交易管理工作,办理相关交易确认手续,收集、整理房屋交易档案并进行规范管理

8、负责培育和发展市区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和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9、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预警预报工作,对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存量房市场及住房保障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发布,为市场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10、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的经营与管理,保障公房住户安全使用和直管公房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