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4月20日起起,天津市分批次有序恢复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和“两个教育”现场教育业务办理。

全市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简称“科目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称“科目三”)、满分考试和驾驶证注销恢复考试业务办理,以及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现场教育分批次开始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