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05年在湖北省拟招收3030人

录取原则:

1、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对于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省级招办将其档案与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同时投放我校,录取时实行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的4%。

2.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及理工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外国语言文学类各专业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4.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数学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分。

5.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应达到国家一级以上高考文化总分应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要求。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国际在线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