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律师执业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 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 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 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 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