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公安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公安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中专、技校毕业生,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北方地区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