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户籍是指居民因出生等原因首次登记入户的户口地址。

2、户口管理是公安派出所的法定职责职权,其它任何单位无权管理,其中居民上户是公安派出所主要业务之一。居民如出生后应及时按规定程序申请登记上户,首次登记上户地址即为原户籍地。

3、居民首次登记上户后,因升学、参军、投亲靠友、农转非和非转农、结婚、参工等原因可能将原户籍申请迁移到现生产、生活和工作的地址上,这也是户口管理条例要求居居执行的规定。